# 109-14 已決標公告

109學年度新生服裝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棉楙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34,060
原始預算
$ 2,705,150
底價金額
$ 2,680,000
決標折數
90.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代碼 3.80.5.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6 - 製造紡織品, 服裝及皮革產品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美芬
聯絡電話 (03)4792829#166
機關代碼 3.80.5.2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
聯絡人 陳美芬
聯絡電話 (03)4792829#166
傳真號碼 (03)4798594
電子郵件信箱 ae8095@lts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契約2年,增購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41萬300元整,增購期間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9 17:00
開標時間 109/06/01 10: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免繳稅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押標金票據。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本校庶務組03-4792829#166,對於本校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校總務處提出異議。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廠商於得標後45日內,應製作各式服裝成品二份,供本校確樣。 5.服裝套量:新生報到時套量,預計為109年7月初,日校及進修部時間不同,由本校另行通知。 6.109年8月24日前廠商應完成本校所需服裝總量交本校簽收。 7.服裝發放日期:新生始業輔導第一天,預計8月下旬,日校及進修部時間不同,由本校另行通知。 8.服裝更換:分3次(廠商應無條件提供學生更換適宜尺寸) 8-1.第一次更換時間:新生始業輔導第二日0900-1900開放給日校及進修部新生現場更換服裝尺寸。 8-2.第二次更換時間:開學前星期三0830-1830(預定於8月26日)。 8-3.第三次更換時間:預定9月9日星期三1200-1900。 9.廠商於履約完成後,需於校外門市提供各種尺寸之服裝,(含制服、運動服、實習服、書包配件等所有需求品項)於校外鋪貨5%供學生加購之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美芬
聯絡電話
(03)4792829#166
機關代碼
3.80.5.2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
聯絡人
陳美芬
聯絡電話
(03)4792829#166
傳真號碼
(03)4798594
電子郵件信箱
ae8095@lts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契約2年,增購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41萬300元整,增購期間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9 17:00
開標時間
109/06/01 10: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免繳稅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押標金票據。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本校庶務組03-4792829#166,對於本校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校總務處提出異議。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廠商於得標後45日內,應製作各式服裝成品二份,供本校確樣。 5.服裝套量:新生報到時套量,預計為109年7月初,日校及進修部時間不同,由本校另行通知。 6.109年8月24日前廠商應完成本校所需服裝總量交本校簽收。 7.服裝發放日期:新生始業輔導第一天,預計8月下旬,日校及進修部時間不同,由本校另行通知。 8.服裝更換:分3次(廠商應無條件提供學生更換適宜尺寸) 8-1.第一次更換時間:新生始業輔導第二日0900-1900開放給日校及進修部新生現場更換服裝尺寸。 8-2.第二次更換時間:開學前星期三0830-1830(預定於8月26日)。 8-3.第三次更換時間:預定9月9日星期三1200-1900。 9.廠商於履約完成後,需於校外門市提供各種尺寸之服裝,(含制服、運動服、實習服、書包配件等所有需求品項)於校外鋪貨5%供學生加購之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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