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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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立永豐高中會議室二(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60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永豐高中總務處(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609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
3.廠商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桃園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3-3322783 傳真:03-3329163
押標金本票抬頭為:
帳號:八德區農會(本會) 帳號:76901040094308
戶名: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保管金專戶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工期90日曆天)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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