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wsh114014 已決標公告

114 學年度午餐液化石油氣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瑞興煤氣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0,000
原始預算
$ 515,200
底價金額
$ 465,000
決標折數
98.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代碼 3.80.5.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2 - 石油及天然氣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家誠
聯絡電話 (03)4772029#511
機關代碼 3.80.5.1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
聯絡人 張家誠
聯絡電話 (03)4772029#511
傳真號碼 (03)4775380
電子郵件信箱 sw511@sw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15,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項目: 114學年度午餐液化石油氣採購 (一) 增購期間:後續擴充1年(115學年度) (二) 期間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 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四) 數量:依實際訂購數量計算 (五) 預算金額:新臺幣515,200元整 (六) 以換文方式處理 (七) 本校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本校視得標廠商履約情形或擴充年度本校實際需要,決議是否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21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2 10:00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08⽉01⽇⾄115年7⽉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政府登記合格且營業項目與本案採購標的物相符之相關行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配合廚房作業時間,送達時間不得晚於下午1時,廚務人員下班後恕不受理供貨,得標廠商須於本校電話通知後3小時內送達。(未遵守本項規定,視同延遲供貨。)(二)本案之採購標的物應符合安檢規定,得標廠商應負責採購標的物及供貨人員之安全,若發生因採購標的物導致之意外傷害事件時,由廠商負責理賠供貨人員與學校人員。 (三)印花稅: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總務處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家誠
聯絡電話
(03)4772029#511
機關代碼
3.80.5.1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
聯絡人
張家誠
聯絡電話
(03)4772029#511
傳真號碼
(03)4775380
電子郵件信箱
sw511@sw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15,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項目: 114學年度午餐液化石油氣採購 (一) 增購期間:後續擴充1年(115學年度) (二) 期間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 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四) 數量:依實際訂購數量計算 (五) 預算金額:新臺幣515,200元整 (六) 以換文方式處理 (七) 本校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本校視得標廠商履約情形或擴充年度本校實際需要,決議是否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21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2 10:00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08⽉01⽇⾄115年7⽉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政府登記合格且營業項目與本案採購標的物相符之相關行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配合廚房作業時間,送達時間不得晚於下午1時,廚務人員下班後恕不受理供貨,得標廠商須於本校電話通知後3小時內送達。(未遵守本項規定,視同延遲供貨。)(二)本案之採購標的物應符合安檢規定,得標廠商應負責採購標的物及供貨人員之安全,若發生因採購標的物導致之意外傷害事件時,由廠商負責理賠供貨人員與學校人員。 (三)印花稅: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總務處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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