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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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婦幼發展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開始履約至115年12月31日止。(如若決標日超過115年1月1日則以機關通知日起算)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公司行號
1、 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 廠商信用證明。
(二) 學校: 學校授權投標證明書正本或公文正本。
(三) 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請參照投標須知六十四】
其他:附加說明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如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 日者,以1日計。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 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 (03-3322101轉5905張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5905吳小姐)或撥打0800080512查詢。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本案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五、得標廠商請依契約提供環保、節能、省水或綠建材等綠色產品,至環境部設置之「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完成申報。
六、本合約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 (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七、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 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