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01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婦幼業務公務車租賃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決標日:113/07/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福斯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29,850
原始預算
$ 816,000
底價金額
$ 744,600
決標折數
84.5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機關代碼 3.80.4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秋雪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25
機關代碼 3.80.47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聯絡人 陳秋雪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25
傳真號碼 (03)3333176
電子郵件信箱 1003158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年:115年度採購金額57萬6,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02 17:30
開標時間 113/08/05 13: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前棟(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印章)。 (2) 產品型錄。 (3)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 電子領標憑據。 (請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如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5905陳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5905)或撥打0800080512查詢。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本案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五、本合約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六、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七、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114年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爰以預估需用金額先行辦理招標,實際委託經費以當年度經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8/02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秋雪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25
機關代碼
3.80.47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聯絡人
陳秋雪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25
傳真號碼
(03)3333176
電子郵件信箱
1003158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年:115年度採購金額57萬6,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02 17:30
開標時間
113/08/05 13: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前棟(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印章)。 (2) 產品型錄。 (3)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 電子領標憑據。 (請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如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5905陳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5905)或撥打0800080512查詢。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本案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五、本合約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六、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七、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114年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爰以預估需用金額先行辦理招標,實際委託經費以當年度經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8/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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