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Y-115-C022 已決標公告

115年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導入暨維運顧問服務案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決標日:115/06/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德欣寰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機關代碼 3.80.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馬韻筑/蔡曼珊
聯絡電話 (03)4225205#3010/3014
機關代碼 3.80.4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聯絡人 馬韻筑/蔡曼珊
聯絡電話 (03)4225205#3010/3014
傳真號碼 (03)4221707
電子郵件信箱 1001606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為新台幣5萬元整,擴充期間為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止。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採購法限制性招標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則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含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6 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補助金額 4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5/14
原公告日 115/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5/18 10: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2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及其餘資格證明文件: (1) 營利事業單位: 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2) 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3) 營業項目及代碼: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4) 廠商須通過ISO/IEC 27001或CNS 27001驗證,並於專案執行期間持續有效。 (5) 專案團隊應具備ISO/IEC 27001主導稽核員(Lead Auditor)證照、具備ISMS建置或維護專案管理工作經驗,且曾輔導2家以上C級政府機關ISMS建置、轉版或維護。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標價清單(廠商報價單) 。 5.納稅證明文件: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待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之廠商,仍應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6.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7.企劃書。 8.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相關連結/其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陸資資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42
聯絡人
馬韻筑/蔡曼珊
聯絡電話
(03)4225205#3010/3014
機關代碼
3.80.4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聯絡人
馬韻筑/蔡曼珊
聯絡電話
(03)4225205#3010/3014
傳真號碼
(03)4221707
電子郵件信箱
1001606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為新台幣5萬元整,擴充期間為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止。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採購法限制性招標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則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含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6 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補助金額
4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5/14
原公告日
115/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5/18 10: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2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及其餘資格證明文件: (1) 營利事業單位: 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2) 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3) 營業項目及代碼: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4) 廠商須通過ISO/IEC 27001或CNS 27001驗證,並於專案執行期間持續有效。 (5) 專案團隊應具備ISO/IEC 27001主導稽核員(Lead Auditor)證照、具備ISMS建置或維護專案管理工作經驗,且曾輔導2家以上C級政府機關ISMS建置、轉版或維護。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標價清單(廠商報價單) 。 5.納稅證明文件: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待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之廠商,仍應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6.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7.企劃書。 8.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相關連結/其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陸資資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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