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Y-106-C018 已決標公告

106年桃園市成年禮計畫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決標日:106/09/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聯網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8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4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機關代碼 3.80.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潘錦煌(規格)楊明德(採購)
聯絡電話 (03)4225205#7008,3005
機關代碼 3.80.4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聯絡人 潘錦煌(規格)楊明德(採購)
聯絡電話 (03)4225205#7008,3005
傳真號碼 (03)4221707
電子郵件信箱 1001782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25 17:00
開標時間 106/09/26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2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附加說明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17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如為登記或設立之廣告、公關、媒體、傳播公司等公司行號: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如為立案登記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捐助或組織章程、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如為國內各大專院校: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允許投標授權書(非委託出席開標授權書)(格式自訂)、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4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潘錦煌(規格)楊明德(採購)
聯絡電話
(03)4225205#7008,3005
機關代碼
3.80.4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聯絡人
潘錦煌(規格)楊明德(採購)
聯絡電話
(03)4225205#7008,3005
傳真號碼
(03)4221707
電子郵件信箱
1001782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25 17:00
開標時間
106/09/26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2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附加說明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17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如為登記或設立之廣告、公關、媒體、傳播公司等公司行號: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如為立案登記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捐助或組織章程、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如為國內各大專院校: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允許投標授權書(非委託出席開標授權書)(格式自訂)、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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