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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增購後續擴充2年之權利,該後續擴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236萬4,485元整,本案採購金額(含後續擴充2年)總計上限額度為7,218萬4,485元。
(2)擴充期間以本案決標次日起2年內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綜合會議廳第305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99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教育局(請先逕送收發室)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5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270 日內竣工(本工程共分為3期施工,每期應於90日 曆天內竣工(詳需求說明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於投標文件提及公司或負責人用印之印信者,未用印者視為無效標。
(二)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投標廠商倘依營造業法第16條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期間,於變更程序終結前,請依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由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證明,依原登記等級參加投標(依據內政部93年7月22日台內營字第0930085248號函)。
(四)得標廠商請逕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五)本案預計於113年3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時及3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時,共辦理2場公開說明會,(地點為本局15樓1501會議室),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承辦人陳小姐,聯繫電話:03-3322101分機7531。
(六)廠商投標前如需進行施工地點勘查,請於等標期內之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電洽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承辦人陳小姐預約會勘時間,聯繫電話:03-3322101分機753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