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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得標廠商經本校制服及運動服評鑑暨驗收委員會評定為績優廠商者,得依採購法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七款,辦理限制性招標進行議價,優先承作本校107學年度學生服裝及配件採購案
之權利。
◆擬擴充之金額:新台幣3,290,240元整。
◆擬擴充之數量:約530套。
◆擬增購期限上限:107學年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五福村仁愛路二段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五福村仁愛路二段1號(行政大樓三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106年08月01日起至107年07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如下:如:
◆投標廠商資格:(1) C306010成衣業者、(2) 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者、(3) 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皆可參與投標。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押標金繳納證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修正106學年度學生服裝及配件採購審查評分參考表(廠商參考用)
第三項:使用布料材質及縫製規劃之總分由原35分更正為40分
詳如新增之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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