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114-1 已決標公告

106學年度高二校外教學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採購

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學 決標日:106/11/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民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47,000
原始預算
$ 4,247,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80.4.9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蘇文祥
聯絡電話 (03)4288805
機關代碼 3.80.4.91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段100號
聯絡人 蘇文祥
聯絡電話 (03)4288805
傳真號碼 (03)4684145
電子郵件信箱 seal@pjh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8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段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段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4月10-13日〈4天3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執照或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影本。 3.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影本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 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税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 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 紀錄、會計師 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4.9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蘇文祥
聯絡電話
(03)4288805
機關代碼
3.80.4.91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段100號
聯絡人
蘇文祥
聯絡電話
(03)4288805
傳真號碼
(03)4684145
電子郵件信箱
seal@pjh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8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段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段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4月10-13日〈4天3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執照或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影本。 3.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影本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 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税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 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 紀錄、會計師 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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