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706-A1 已截止

成果專刊印製及出刊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公告日:110/07/07 截止日:110/07/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771,75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0/07/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代碼 3.80.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范姜群敏
聯絡電話 (03)3322101#5782
機關代碼 3.80.36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范姜群敏
聯絡電話 (03)3322101#5782
傳真號碼 (03)3322963
電子郵件信箱 07716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13 10:00
開標時間 110/07/13 10:30
開標地點 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5日曆天(不含行政審查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且具備本案專業之公司(營業項目含C701印刷業、C702製版業、C703裝訂業、C704排版業其中之一)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含C701印刷業、C702製版業、C703裝訂業、C704排版業其中之一)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 (3)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4)資料查詢日期。 (5)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聲明書第1項至第13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應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企劃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1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6
聯絡人
范姜群敏
聯絡電話
(03)3322101#5782
機關代碼
3.80.36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范姜群敏
聯絡電話
(03)3322101#5782
傳真號碼
(03)3322963
電子郵件信箱
07716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13 10:00
開標時間
110/07/13 10:30
開標地點
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5日曆天(不含行政審查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且具備本案專業之公司(營業項目含C701印刷業、C702製版業、C703裝訂業、C704排版業其中之一)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含C701印刷業、C702製版業、C703裝訂業、C704排版業其中之一)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 (3)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4)資料查詢日期。 (5)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聲明書第1項至第13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應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企劃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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