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90320 已截止

115年度固定式檔案架購置案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公告日:115/09/07 截止日:115/09/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807,975

押標金
$ 4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9/1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機關代碼 3.80.36.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1 - 結構金屬產品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佩恩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5
機關代碼 3.80.36.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聯絡人 李佩恩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5
傳真號碼 (03)3347180
電子郵件信箱 1000936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07,97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為3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40萬元整。擴充期間所需預算係為預估金額,依機關實際需求,並依實際編列預算支應,需俟機關法定預算通過方可執行。 倘屬新增項目者,須辦理議價。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9/07
原公告日 115/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9/17 13:00
開標時間 115/09/17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施工管理科第一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檔案庫房完成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 廠商信用證明。 (4) 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 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更正公告 1.依據本處秘書室115年9⽉4⽇奉准簽辦理。 2.修正本案規範說明書、外標封(最新修訂⽇期為115年9⽉4⽇)。 3.開標時間延⾄115年9⽉17⽇下午2點,開標地點不變。 4.請下載更正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17 13: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佩恩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5
機關代碼
3.80.36.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聯絡人
李佩恩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5
傳真號碼
(03)3347180
電子郵件信箱
1000936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07,97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為3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40萬元整。擴充期間所需預算係為預估金額,依機關實際需求,並依實際編列預算支應,需俟機關法定預算通過方可執行。 倘屬新增項目者,須辦理議價。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9/07
原公告日
115/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9/17 13:00
開標時間
115/09/17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施工管理科第一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檔案庫房完成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 廠商信用證明。 (4) 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 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更正公告
1.依據本處秘書室115年9⽉4⽇奉准簽辦理。 2.修正本案規範說明書、外標封(最新修訂⽇期為115年9⽉4⽇)。 3.開標時間延⾄115年9⽉17⽇下午2點,開標地點不變。 4.請下載更正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17 13: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3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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