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11716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委託影印及裝訂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決標日:113/11/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湧鑫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8,100
原始預算
$ 850,000
底價金額
$ 731,000
決標折數
90.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機關代碼 3.80.36.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佩恩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5
機關代碼 3.80.36.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聯絡人 李佩恩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5
傳真號碼 (03)3347180
電子郵件信箱 1000936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3年,擴充金額共計新臺幣300萬元整,每次後續擴充以1年為上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擴充期間所需數量依機關需求調整,需俟機關法定預算通過方可執行,如無法編列預算時,契約即終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6 09:00
開標時間 113/11/26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施工管理科第一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一般公司(登記營業項目:C7印刷及其輔助業或IZ01影印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其營業地址或設有營業據點距離本處(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後棟)1公里內者。 (二)應附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2. 標單文件(標價清單、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3. 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者免附)。 4. 一般證件影本: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 2.如需紙本領標作業 ,請事先電洽本處秘書室趙小姐(03-3322101轉6105),並至市府後棟1樓本處秘書室領取。
其他:備註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採購案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4.本案分批交貨之履約期限甚短(約1小時至2小時),每日分批交貨數次,請廠商評估是否能達成履約條件再行投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佩恩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5
機關代碼
3.80.36.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聯絡人
李佩恩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5
傳真號碼
(03)3347180
電子郵件信箱
1000936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3年,擴充金額共計新臺幣300萬元整,每次後續擴充以1年為上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擴充期間所需數量依機關需求調整,需俟機關法定預算通過方可執行,如無法編列預算時,契約即終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6 09:00
開標時間
113/11/26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施工管理科第一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一般公司(登記營業項目:C7印刷及其輔助業或IZ01影印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其營業地址或設有營業據點距離本處(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後棟)1公里內者。 (二)應附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2. 標單文件(標價清單、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3. 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者免附)。 4. 一般證件影本: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 2.如需紙本領標作業 ,請事先電洽本處秘書室趙小姐(03-3322101轉6105),並至市府後棟1樓本處秘書室領取。
其他:備註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採購案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4.本案分批交貨之履約期限甚短(約1小時至2小時),每日分批交貨數次,請廠商評估是否能達成履約條件再行投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