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11520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辦公空間環境清潔維護案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決標日:110/1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捷康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1,200
原始預算
$ 316,000
底價金額
$ 300,200
決標折數
73.6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機關代碼 3.80.3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淑君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5
機關代碼 3.80.36.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聯絡人 李淑君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5
傳真號碼 (03)3340186
電子郵件信箱 1000039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視廠商提供服務之績優狀況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為3年,擴充金額共計新臺幣96萬元整,每次後續擴充以1年為上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擴充期間所需清掃次數及清掃日期依機關需求調整,相關預算以逐年編列預算支應,需俟機關法定預算通過方可執行,如無法編列預算時,契約即終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83號4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9 09:00
開標時間 110/11/29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83號3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83號4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符合本案招標標的並有履約能力者,廠商得為政府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之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應附證明文件: 1.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行號:應出具設立或登記之證明(營業項目為: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納稅證明文件。 (2)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之廠商:應出具依法立案證明文件(如立案證書或設立許可證等)、明訂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業務且提供清潔服務之章程或其他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標單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4.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者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備註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環境清潔維護以次計價,每次新臺幣2,000元,預估158次,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16,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淑君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5
機關代碼
3.80.36.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聯絡人
李淑君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5
傳真號碼
(03)3340186
電子郵件信箱
1000039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視廠商提供服務之績優狀況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為3年,擴充金額共計新臺幣96萬元整,每次後續擴充以1年為上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擴充期間所需清掃次數及清掃日期依機關需求調整,相關預算以逐年編列預算支應,需俟機關法定預算通過方可執行,如無法編列預算時,契約即終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83號4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9 09:00
開標時間
110/11/29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83號3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83號4樓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符合本案招標標的並有履約能力者,廠商得為政府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之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應附證明文件: 1.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行號:應出具設立或登記之證明(營業項目為: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納稅證明文件。 (2)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之廠商:應出具依法立案證明文件(如立案證書或設立許可證等)、明訂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業務且提供清潔服務之章程或其他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標單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4.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者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備註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環境清潔維護以次計價,每次新臺幣2,000元,預估158次,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16,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9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