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HD1130702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景福宮周邊道路及人行道改善工程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決標日:113/07/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健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611,139
原始預算
$ 19,611,139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機關代碼 3.80.3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4700#3113
機關代碼 3.80.36.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聯絡人 謝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4700#3113
傳真號碼 (03)3324683
電子郵件信箱 10056533@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補助金額 19,611,139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7/30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2樓3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秘書室1樓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170 日曆天內竣工。如投標文件內有書明提前竣工日數,則以__日曆天為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基本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應附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覆提供) (4)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5)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6)電子領標憑據。 (7)服務建議書。 (詳投標須知第64項)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基於中央補助款竣工期程壓力或因應景福宮農曆年間活動人潮,如於113年12月31日或114年1月27日(農曆年前)前完工者,發給提前竣工獎勵金,發給規定依工程契約第17條。 契約第17條(十一)逾期竣工罰金及提前竣工獎勵金: 1.廠商得標後,以投標文件內書明之提前竣工日數為履約期限,實際履約結果未依契約約定提前竣工者,每遲延1日之逾期違約金為價金總額1‰,如較約定提前竣工日更為提前竣工者,每更為提前竣工1日,發給與上開金額相同(或機關載明其他金額)之獎勵金。且獎勵金給付條件為113年12月31日或114年1月27日(農曆年前)前竣工,未於規定期限竣工者,不發給獎勵金。 2.獎勵總額上限最多可給付78日,為新臺幣1,529,658元整。(可支用於獎勵金之預算;未填上限者,不適用獎勵金措施)。每日獎勵金不得逾每日逾期違約金。 4.得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未書明提前竣工日數者,以招標文件所載履約期限訂約,並適用上開逾期違約金及獎勵金之措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6.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4700#3113
機關代碼
3.80.36.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聯絡人
謝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4700#3113
傳真號碼
(03)3324683
電子郵件信箱
10056533@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補助金額
19,611,139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7/30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2樓3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秘書室1樓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170 日曆天內竣工。如投標文件內有書明提前竣工日數,則以__日曆天為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基本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應附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覆提供) (4)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5)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6)電子領標憑據。 (7)服務建議書。 (詳投標須知第64項)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基於中央補助款竣工期程壓力或因應景福宮農曆年間活動人潮,如於113年12月31日或114年1月27日(農曆年前)前完工者,發給提前竣工獎勵金,發給規定依工程契約第17條。 契約第17條(十一)逾期竣工罰金及提前竣工獎勵金: 1.廠商得標後,以投標文件內書明之提前竣工日數為履約期限,實際履約結果未依契約約定提前竣工者,每遲延1日之逾期違約金為價金總額1‰,如較約定提前竣工日更為提前竣工者,每更為提前竣工1日,發給與上開金額相同(或機關載明其他金額)之獎勵金。且獎勵金給付條件為113年12月31日或114年1月27日(農曆年前)前竣工,未於規定期限竣工者,不發給獎勵金。 2.獎勵總額上限最多可給付78日,為新臺幣1,529,658元整。(可支用於獎勵金之預算;未填上限者,不適用獎勵金措施)。每日獎勵金不得逾每日逾期違約金。 4.得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未書明提前竣工日數者,以招標文件所載履約期限訂約,並適用上開逾期違約金及獎勵金之措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9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