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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2樓2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秘書室1樓收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或本案上限金額用罄止,二者已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不涉及物調指數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投標廠商應繳符合本採購案「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內容之文件。
(三)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正、影本皆可)
(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前款外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2.廠商納稅證明(正、影本皆可)
3.廠商信用證明(正、影本皆可)
(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預計決標予3間廠商為上限,如投標廠商不足3間,機關得視投標情形辦理第2次招標。委託費用合計新臺幣600萬元整,為每家決標金額不超過本案預算金額三分之一(即新臺幣200萬元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年租金補貼及住宅政策影片製作」勞務採購案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