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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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2樓2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秘書室1樓收文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廠商指定之進場施工日,廠商始得安排設備及人員進場,廠商之施工期限應以進場日起算180日曆天內完工報驗。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不涉及物調指數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營業項目需任一項以上有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之廠商。
(二) 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需任一項以上有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之廠商。)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詳投標須知第65項)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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