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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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3樓(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3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1樓收文)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具室內裝修業或建築師事務所之資格的合法登記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或其他法規所估定之拒絕往來廠商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投標須知第64條)。
依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檢附:
1. 建築師事務所:
(1) 建築師證書
(2) 有效期限內開業證書。
(3) 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4) 納稅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信用證明文件。
(7) 服務建議書(10份)。
(8) 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服務費用估算表)。
2. 室內裝修業且有從事室內裝修設計之業務:
(1)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 公會會員證明。
(3) 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
(4) 納稅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信用證明文件。
(7) 服務建議書(10份)。
(8) 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服務費用估算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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