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HD1100928-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配合第1次開發媒合件數調整)」委託專業服務案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決標日:110/1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佳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5,693,520
原始預算
$ 105,693,52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機關代碼 3.80.3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2 - 不動產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信一
聯絡電話 (03)3324700#1115
機關代碼 3.80.36.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聯絡人 游信一
聯絡電話 (03)3324700#1115
傳真號碼 (03)3324668
電子郵件信箱 1003719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後續擴充金額為原契約價金,後擴金額上限為1億569萬3,520元整;預計後續擴充之時機為總執行戶數達成計畫數量之9成,至開發媒合期限止(開發媒合期係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完成全數房東開發,逾開發媒合期不再受理新加入之房東申請。);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項目,若後擴項目為原契約項目,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105,693,52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10/21
原公告日 110/10/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28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9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2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1樓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開始履約。(詳細履約期程詳計畫需求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繳符合本採購案「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內容之文件。 (二)基本資格需符合下列合法設立行業別之一: 1、不動產買賣租賃業(營業項目代碼:H703) 2、不動產經紀業(營業項目代碼:H704) ;須包含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營業項目代碼:H704031) 3、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H706) (三)應附具之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5點):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總公司於設立登記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桃園市分設營業處所登記證 6、不動產經紀業設立備查函 7、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公司實收資本額應不低於新台幣500萬元整。(按投標廠商所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載明之資本額為準。) 第一次更正公告修正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內容對照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桃園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配合第1次開發媒合件數調整)」委託專業服務案
預估數量 2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6.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信一
聯絡電話
(03)3324700#1115
機關代碼
3.80.36.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聯絡人
游信一
聯絡電話
(03)3324700#1115
傳真號碼
(03)3324668
電子郵件信箱
1003719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後續擴充金額為原契約價金,後擴金額上限為1億569萬3,520元整;預計後續擴充之時機為總執行戶數達成計畫數量之9成,至開發媒合期限止(開發媒合期係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完成全數房東開發,逾開發媒合期不再受理新加入之房東申請。);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項目,若後擴項目為原契約項目,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105,693,52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10/21
原公告日
110/10/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28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9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2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1樓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開始履約。(詳細履約期程詳計畫需求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繳符合本採購案「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內容之文件。 (二)基本資格需符合下列合法設立行業別之一: 1、不動產買賣租賃業(營業項目代碼:H703) 2、不動產經紀業(營業項目代碼:H704) ;須包含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營業項目代碼:H704031) 3、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H706) (三)應附具之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5點):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總公司於設立登記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桃園市分設營業處所登記證 6、不動產經紀業設立備查函 7、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公司實收資本額應不低於新台幣500萬元整。(按投標廠商所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載明之資本額為準。) 第一次更正公告修正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內容對照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桃園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配合第1次開發媒合件數調整)」委託專業服務案
預估數量
2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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