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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終止或履約期限屆至時,機關若尚未簽訂下一年度新約及112年度履約期間廠商表現良好,機關得依本契約繼續與廠商履約,後續擴充履約期間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983萬8,71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2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1樓收文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詳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2項基本資格:
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801011) 。
2.保全業(I901011)。
(二)證明文件(因字數限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切結書。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服務費用計算表。
8.合作同意書(保全業資格以分包廠商代之者須檢附)。
9.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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