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12 已決標公告

「115年客家文化暨環境教育研習活動」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決標日:115/06/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典馨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0,000
原始預算
$ 402,100
底價金額
$ 402,000
決標折數
9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代碼 3.80.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劉姮妤
聯絡電話 (03)4096682#3002
機關代碼 3.80.3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聯絡人 劉姮妤
聯絡電話 (03)4096682#3002
傳真號碼 (03)4793537
電子郵件信箱 10071137@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018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6 17:00
開標時間 115/05/27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樓開標室(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018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符合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為原住民廠商): 1.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者: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學術研究機構者:參與本案之單位授權證明書或公文。 3.法人或團體者: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註:倘投標廠商係屬學術研究機構者或法人或團體者免檢附) (詳投標須知) 。 (三)廠商信用證明(註:倘投標廠商係屬學術研究機構者或法人或團體者免檢附) (票據信用資料,除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覆並列印者外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信用資料,除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覆並列印者外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詳投標須知)。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須正本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方屬有效)。 (五)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 (六)企劃書。(其格式、內容、份數等,均納入評選計分之考量,但不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 (七)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亦可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並取得書面憑據。 2.投標廠商係以電子/現場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現場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5
聯絡人
劉姮妤
聯絡電話
(03)4096682#3002
機關代碼
3.80.3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聯絡人
劉姮妤
聯絡電話
(03)4096682#3002
傳真號碼
(03)4793537
電子郵件信箱
10071137@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018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6 17:00
開標時間
115/05/27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樓開標室(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018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符合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為原住民廠商): 1.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者: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學術研究機構者:參與本案之單位授權證明書或公文。 3.法人或團體者: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註:倘投標廠商係屬學術研究機構者或法人或團體者免檢附) (詳投標須知) 。 (三)廠商信用證明(註:倘投標廠商係屬學術研究機構者或法人或團體者免檢附) (票據信用資料,除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覆並列印者外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信用資料,除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覆並列印者外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詳投標須知)。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須正本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方屬有效)。 (五)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 (六)企劃書。(其格式、內容、份數等,均納入評選計分之考量,但不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 (七)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亦可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並取得書面憑據。 2.投標廠商係以電子/現場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現場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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