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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5018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2樓)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樓開標室(325018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1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5018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2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預算金額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基本資格:
經內政部營建署登記合格之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具有綜合營造業(E101011)、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依法得以承攬本標案且具有能力施作能力廠商,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E801建物裝修及裝潢業或EZ99其他工程業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當地專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三)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四) 廠商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六) 標單兼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七) 服務建議書(詳投標須知)
(八) 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二)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廠商於投標文件提及公司或負責人用印之印信者,未用印者視為無效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