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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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如期如質完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5018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2樓)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樓會議室(325018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5018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2樓)
履約期限
細部設計圖經機關核定後20日內開工,開工日起60日內完工。應於114年12月15日以前全部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 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應同時具備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
1.設計廠商: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開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應具有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等相關專業技術。
2.施工廠商: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3.得由設計廠商及施工廠商各1家結合為共同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以2家為限。
4.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與其他廠商共同投標。
(二) 其他資格證明文件(依符合資格類別檢附):
1.建築師事務所:
(1) 建築師證書。
(2) 有效期限內開業證書。
(3) 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開業技師事務所:
(1)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
(2) 技師證書。(科別: 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
(3) 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3.工程顧問公司:
(1) 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3)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
4.土木包工業:加入土木包工業公會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應檢附手冊中呈現負責人、獎懲紀錄之頁面,如未檢附以上頁面者,為不合格標)。
5.綜合營造業…(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二)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廠商於投標文件提及公司或負責人用印之印信者,未用印者視為無效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