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36 已決標公告

「2023世界客家博覽會—桃園會展中心財產綜合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決標日:112/06/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95,825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 5,650,000
決標折數
83.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代碼 3.80.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惠玲
聯絡電話 (03)3365076#12
機關代碼 3.80.3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聯絡人 張惠玲
聯絡電話 (03)3365076#12
傳真號碼 (03)4794169
電子郵件信箱 10023954@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018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9 17:00
開標時間 112/06/20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2樓會議室(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018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行業登記證、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詳招標公告)。 3.廠商信用證明(詳招標公告)。 4.投標廠商聲明書(須正本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方屬有效)。 5.產物保險營業執照。 6.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二) 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 廠商於投標文件提及公司或負責人用印之印信者,未用印者視為無效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惠玲
聯絡電話
(03)3365076#12
機關代碼
3.80.3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聯絡人
張惠玲
聯絡電話
(03)3365076#12
傳真號碼
(03)4794169
電子郵件信箱
10023954@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018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9 17:00
開標時間
112/06/20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2樓會議室(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018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行業登記證、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詳招標公告)。 3.廠商信用證明(詳招標公告)。 4.投標廠商聲明書(須正本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方屬有效)。 5.產物保險營業執照。 6.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二) 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 廠商於投標文件提及公司或負責人用印之印信者,未用印者視為無效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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