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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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二段90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二段90號(桃園市立美術館總務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
1.需經政府核准設立之合法營利事業單位,並有履約能力者。
2.合法登記之營利事業單位,營業項目需有【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J601010藝文服務業】之廠商。
3.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 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自然人請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廠商信用證明(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自然人者免附本項文件證明)。
3.納稅證明文件(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自然人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依格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依格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6.投標標價清單:依格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7.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8.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