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
電子郵件信箱
80023772@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增購金額: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50萬元。
(二)增購項目:
1.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增購,且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情形(需求說明書委託工作項目中之各項工作細項,且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由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單價)履約及增購金額上限,經廠商函覆機關同意即生效。
2.如機關評估辦理增購屬原契約以外之履約項目而有洽原得標廠商履約之必要者,則以議價方式辦理。
(三)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桃園市立美術館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桃園市立美術館總務組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自然人請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 廠商信用證明(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自然人者免附)
(三) 納稅證明文件(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者免附,自然人請檢附最近一年之所得稅申報或繳納證明)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六) 投標標價清單: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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