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1049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兒童玩具圖書館第一期空間設計與修復工程」裝修工程案

桃園市立圖書館 決標日:107/11/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遠東開發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523,288
原始預算
$ 37,524,48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圖書館
機關代碼 3.80.33.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善丰
聯絡電話 (03)3688751#301
機關代碼 3.80.33.2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聯絡人 鄭善丰
聯絡電話 (03)3688751#301
傳真號碼 (03)3653246
電子郵件信箱 g0715@mail.typ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6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7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6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桃園市立圖書館行政企劃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室內裝修施工業務或室內裝修業 (二)應付具下列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中登載為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依法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另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信用證明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押標金繳納證明。 6、公會會員證(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需檢附)。 7、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須辦理申請室內裝修圖書審查及竣工勘驗/室內裝修業需檢附)。 8、承攬工程手冊(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需檢附)。 9、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需檢附)。 10、工程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11、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 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室內裝修施工業務或室內裝修業 (二)應付具下列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中登載為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依法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另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營業稅繳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押標金繳納證明: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6、公會會員證(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需檢附)。 7、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須辦理申請室內裝修圖書審查及竣工勘驗/室內裝修業需檢附)。 8、承攬工程手冊(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需檢附)。 9、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需檢附)。 10、工程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11、服務建議書。 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得標廠商合約書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本案決標後得標廠商需製作契約單價電子檔PCCES(.xml)。
其他 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圖書館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圖書館
機關代碼 3.80.33.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善丰
聯絡電話
(03)3688751#301
機關代碼
3.80.33.2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聯絡人
鄭善丰
聯絡電話
(03)3688751#301
傳真號碼
(03)3653246
電子郵件信箱
g0715@mail.typ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6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7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6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桃園市立圖書館行政企劃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室內裝修施工業務或室內裝修業 (二)應付具下列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中登載為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依法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另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信用證明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押標金繳納證明。 6、公會會員證(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需檢附)。 7、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須辦理申請室內裝修圖書審查及竣工勘驗/室內裝修業需檢附)。 8、承攬工程手冊(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需檢附)。 9、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需檢附)。 10、工程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11、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 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室內裝修施工業務或室內裝修業 (二)應付具下列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中登載為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依法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另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營業稅繳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押標金繳納證明: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6、公會會員證(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需檢附)。 7、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須辦理申請室內裝修圖書審查及竣工勘驗/室內裝修業需檢附)。 8、承攬工程手冊(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需檢附)。 9、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需檢附)。 10、工程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11、服務建議書。 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得標廠商合約書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本案決標後得標廠商需製作契約單價電子檔PCCES(.xml)。
其他
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圖書館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6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