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AFMC-022-B 已決標公告

「桃園展演中心文創聚落委託經營管理案」後續擴充接續執行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那夜歡唱公園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08,625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2,708,62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代碼 3.80.3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美雀
聯絡電話 (03)3170511#8208
機關代碼 3.80.33.1
單位名稱 總務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聯絡人 黃美雀
聯絡電話 (03)3170511#8208
傳真號碼 (03)3170529
電子郵件信箱 10020696@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08,62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4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2樓203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本案履約成效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2樓服務臺(33001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6月27日至116年9月26日,為期15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註1: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政府電子採購網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復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註2:「使用文件如載明「僅供當事人參考,不能等同或證明資料當事人於全體金融機構實際存在之所有金融負債(含)保證情形」等內容,不列為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原案桃園展演中心文創聚落委託經營管理案後續擴充(108AFMC-022-A)預於115年6月26日終止契約,本次採購為依契約第16條洽其他廠商完成被終止之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美雀
聯絡電話
(03)3170511#8208
機關代碼
3.80.33.1
單位名稱
總務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聯絡人
黃美雀
聯絡電話
(03)3170511#8208
傳真號碼
(03)3170529
電子郵件信箱
10020696@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08,62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4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2樓203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本案履約成效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2樓服務臺(33001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6月27日至116年9月26日,為期15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註1: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政府電子採購網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復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註2:「使用文件如載明「僅供當事人參考,不能等同或證明資料當事人於全體金融機構實際存在之所有金融負債(含)保證情形」等內容,不列為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原案桃園展演中心文創聚落委託經營管理案後續擴充(108AFMC-022-A)預於115年6月26日終止契約,本次採購為依契約第16條洽其他廠商完成被終止之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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