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FMC-026 已決標公告

「106年兒童劇場教育計畫《牽手進劇場》」遊覽車運送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萬事通遊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4,900
原始預算
$ 451,600
底價金額
$ 442,560
決標折數
91.4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代碼 3.80.3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靜雯
聯絡電話 (03)3170511#8501
機關代碼 3.80.33.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聯絡人 林靜雯
聯絡電話 (03)3170511#8501
傳真號碼 (03)3170529
電子郵件信箱 peggy@afm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5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至106年11月24日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供應及相關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押標金繳納憑據(押標金金額:新臺幣1萬5,000元整)。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需載明代碼為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或J902011旅行業。 3.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6.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106年度證明影本(如106年度會員證)。 7.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8.投標標價清單(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上述規定請詳參「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次第3次招標,修正雇主意外責任險規定,詳如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2.依據桃園市政府104年8月28日府稅消字第1043500786號函,得標廠商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另印花稅繳納證明聯或繳納證明正本請黏貼於合約書正本封面背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靜雯
聯絡電話
(03)3170511#8501
機關代碼
3.80.33.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聯絡人
林靜雯
聯絡電話
(03)3170511#8501
傳真號碼
(03)3170529
電子郵件信箱
peggy@afm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5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至106年11月24日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供應及相關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押標金繳納憑據(押標金金額:新臺幣1萬5,000元整)。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需載明代碼為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或J902011旅行業。 3.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6.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106年度證明影本(如106年度會員證)。 7.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8.投標標價清單(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上述規定請詳參「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次第3次招標,修正雇主意外責任險規定,詳如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2.依據桃園市政府104年8月28日府稅消字第1043500786號函,得標廠商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另印花稅繳納證明聯或繳納證明正本請黏貼於合約書正本封面背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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