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FMC-002 已決標公告

桃園光影文化館空調系統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春日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0,826
原始預算
$ 299,821
底價金額
$ 290,826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代碼 3.80.3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靜雯
聯絡電話 (03)3170511#8501
機關代碼 3.80.33.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聯絡人 林靜雯
聯絡電話 (03)3170511#8501
傳真號碼 (03)3170529
電子郵件信箱 peggy@afm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1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2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4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及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技師事務所證明文件 或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建築師/技師事務所證明文件:開業證書(營業執照)及建築師證書(技師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等文件影本。 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1)營利者,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另以列印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或營業所在地各縣市政府網站之廠商登記資料代之。 (2)非營利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5.依投標須知第63條: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上述規定請詳參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及本案投標須知、契約補充說明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06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本案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依據桃園市政府104年8月28日府稅消字第1043500786號函,得標廠商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另印花稅繳納證明聯或繳納證明正本請黏貼於合約書正本封面背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3.1
聯絡人
林靜雯
聯絡電話
(03)3170511#8501
機關代碼
3.80.33.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聯絡人
林靜雯
聯絡電話
(03)3170511#8501
傳真號碼
(03)3170529
電子郵件信箱
peggy@afm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1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2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4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及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技師事務所證明文件 或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建築師/技師事務所證明文件:開業證書(營業執照)及建築師證書(技師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等文件影本。 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1)營利者,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另以列印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或營業所在地各縣市政府網站之廠商登記資料代之。 (2)非營利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5.依投標須知第63條: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上述規定請詳參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及本案投標須知、契約補充說明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06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本案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依據桃園市政府104年8月28日府稅消字第1043500786號函,得標廠商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另印花稅繳納證明聯或繳納證明正本請黏貼於合約書正本封面背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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