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7-11 已決標公告

幼獅分隊拆除重建統包工程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07/08/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425,583
原始預算
$ 55,425,58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80.3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宇梭
聯絡電話 (03)3379119#683
機關代碼 3.80.3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聯絡人 邱宇梭
聯絡電話 (03)3379119#683
傳真號碼 (03)3351953
電子郵件信箱 10028090@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2,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42,071,75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8/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分隊拆除重建工程,詳細需求效益請參閱需求書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備存儲媒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04 12:00
開標時間 107/09/04 13: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參與契約第5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及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組合: 1. 單獨投標:廠商符合上列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 異業共同投標: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5家,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乙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三)應附之文件: 1. 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方應檢附)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3. 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 4. 納稅證明資料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5. 信用證明文件: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6.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評選委員共8人 內派委員 序號 姓名 職稱 1 龍榮森 副局長 2 鄭安平 專門委員 3 王寶玲 秘書室代理主任 外聘委員 序號 姓名 職稱 1 陳天佑 私立中華大學副教授 2 梁漢溪 國立聯合大學教授 3 林炳宏 淡江大學副教授 4 曾浩璽 國立宜蘭大學土木系助理教授 5 楊天柱 楊天柱建築師事務所主持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04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宇梭
聯絡電話
(03)3379119#683
機關代碼
3.80.3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聯絡人
邱宇梭
聯絡電話
(03)3379119#683
傳真號碼
(03)3351953
電子郵件信箱
10028090@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2,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42,071,75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8/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分隊拆除重建工程,詳細需求效益請參閱需求書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備存儲媒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04 12:00
開標時間
107/09/04 13: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參與契約第5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及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組合: 1. 單獨投標:廠商符合上列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 異業共同投標: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5家,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乙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三)應附之文件: 1. 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方應檢附)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3. 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 4. 納稅證明資料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5. 信用證明文件: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6.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評選委員共8人 內派委員 序號 姓名 職稱 1 龍榮森 副局長 2 鄭安平 專門委員 3 王寶玲 秘書室代理主任 外聘委員 序號 姓名 職稱 1 陳天佑 私立中華大學副教授 2 梁漢溪 國立聯合大學教授 3 林炳宏 淡江大學副教授 4 曾浩璽 國立宜蘭大學土木系助理教授 5 楊天柱 楊天柱建築師事務所主持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0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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