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32896@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0,00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76,300,000元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
(一)分隊重建完成後,可以提供同仁完善與安全的辦公空間與生活品質,增進本市消防救災能量。
(二)重建廳舍專為消防勤務規劃,除可符合救災救護業務需求,並可提供民眾參訪教育用途,增進人民防災意識。
(三)有助改善消防機關門面外觀,提升公務機關形象與民眾洽公便利性。
二、
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指標
分隊重建暨大隊遷建完成後,可提供98人及4部消防車、3部救護車、1台吉泵車、11部勤務車進駐,以確保平鎮地區及周遭區域之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
預期採購期程、開始使用日期及使用年限
(一)預期採購期程:預定於110年10月完成統包發包,於112年12月底完工,113年7月底完成決算作業。
(二)開始使用日期:113年6月。
(三)使用年限:60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4樓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1/2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1樓標單箱或四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及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