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07-21 已決標公告

107年市府補助災害防救團體充實、汰換裝備器材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07/03/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品安實業有限公司、良和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09,550
原始預算
$ 786,000
底價金額
$ 1,198,000
決標折數
167.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80.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盈均
聯絡電話 (03)3379119#616
機關代碼 3.80.3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聯絡人 陳盈均
聯絡電話 (03)3379119#616
傳真號碼 (03)3351953
電子郵件信箱 AI3708@mail.tyf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自決標翌日起2年內、新台幣216萬5,072元額度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價金(各單價),換約增購之權利,採購金額為44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 桃園市政府
補助金額 2,234,92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局提供電子檔,請自備USB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2 17:00
開標時間 107/03/13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新臺幣3萬9,300元整。第2項:新臺幣8,500元整。第3項:新臺幣6萬3,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1樓標單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50個日曆天內交貨報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gcis.nat.gov.tw/index.jsp。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 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時需檢附型錄正本、影本或產品說明書(不接受以公告之規格直接為產品說明書使用,需標名品牌、型號供查詢),若型錄或說明書上無法完全顯示符合規格,須檢附補充說明,且須劃線或明確標示出符合規格之項號。 5.產品文件如係外文者,應中文翻譯註記,以供審標及核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對於規格說明書之履約內容,若有不明瞭,得洽本局災害搶救科李小姐(03-3379119分機30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水域救援類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786,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訓練裝備類
預算金額_3 17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救助器材類
截標時間 107/03/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盈均
聯絡電話
(03)3379119#616
機關代碼
3.80.3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聯絡人
陳盈均
聯絡電話
(03)3379119#616
傳真號碼
(03)3351953
電子郵件信箱
AI3708@mail.tyf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自決標翌日起2年內、新台幣216萬5,072元額度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價金(各單價),換約增購之權利,採購金額為44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 桃園市政府
補助金額
2,234,92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局提供電子檔,請自備USB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2 17:00
開標時間
107/03/13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新臺幣3萬9,300元整。第2項:新臺幣8,500元整。第3項:新臺幣6萬3,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1樓標單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50個日曆天內交貨報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gcis.nat.gov.tw/index.jsp。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 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時需檢附型錄正本、影本或產品說明書(不接受以公告之規格直接為產品說明書使用,需標名品牌、型號供查詢),若型錄或說明書上無法完全顯示符合規格,須檢附補充說明,且須劃線或明確標示出符合規格之項號。 5.產品文件如係外文者,應中文翻譯註記,以供審標及核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對於規格說明書之履約內容,若有不明瞭,得洽本局災害搶救科李小姐(03-3379119分機30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水域救援類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786,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訓練裝備類
預算金額_3
17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救助器材類
截標時間
107/03/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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