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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保留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為上限,保留期間以決標日翌日起一年內;惟本項保留擴充增購案須以本府已核編預算或上級機關已核可補助為辦理依據,並以核定補助預算經費及分配額度為最後定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2樓秘書室登記桌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 270 日曆天內完成整體規劃設計工作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凡國內經政府登記合格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具有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師事務所,或景觀設計公司,並具備合格証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投標廠商其履約績效或類似工作經驗實績須與本工作相關,其工作團隊主要工作人員,須具景觀、遊憩、建築、生態環境分析等調查研究規劃設計與評估或諮詢等專業,若屬協力廠商請附具雙方「切結書」(投標時檢附)。
(三)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規定之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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