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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70萬元為上限(辦理小烏來風景特定區(義盛里)溫泉資源調查探測評估工作),保留期間以決標日翌日起一年內;惟本項保留擴充增購案須以本府已核編預算或上級機關已核可補助為辦理依據,並以核定補助預算經費及分配額度為最後定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凡國內經政府合法登記並領有有效證件之技術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或依法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團體、學術單位或研究機構等,其登記營業範圍或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需與本工作相關,具溫泉開發工程之調查研究規劃設計與評估或諮詢、生態環境分析、工程顧問等業務相關工作者,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等,無不良紀錄,證照齊全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需求說明書
更正公告說明:本採購案原招標文件內,廠商資格列有景觀設計業,係為筆誤,故予以修正。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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