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554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054024@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經管土地地上物拆除暨圍籬施設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1/1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1/20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桃園市政府財政局訪談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00元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桃園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總收文)
其他: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條):
(一)土木包工業以上之營造業廠商。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單據、(2)投標廠商聲明書、(3)納稅證明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5)營造業登記證、(6)有效期限內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7)承攬工程手冊。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作業(網址為://www.geps.gov.tw/),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電子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其他: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ㄧ,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市
4.廠商於投標前如欲至規劃之施工地點勘查,請電洽本案需求單位承辦,電話(03)3322101分機5546呂先生。
5.派工案之施工期限詳「工程採購契約(稿)第7條第1款第1、2目」之文字內容。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1-11T10:07:13+08:00
電子郵件信箱
054024@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桃園市政府財政局訪談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桃園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總收文)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條): (一)土木包工業以上之營造業廠商。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單據、(2)投標廠商聲明書、(3)納稅證明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5)營造業登記證、(6)有效期限內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7)承攬工程手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作業(網址為://www.geps.gov.tw/),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電子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其他: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ㄧ,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市 4.廠商於投標前如欲至規劃之施工地點勘查,請電洽本案需求單位承辦,電話(03)3322101分機5546呂先生。 5.派工案之施工期限詳「工程採購契約(稿)第7條第1款第1、2目」之文字內容。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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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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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經管土地地上物拆除暨圍籬施設工程(開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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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12-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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