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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依原契約內容及單價,辦理再延長契約最多3個月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5萬元整。前述增購年度預算經桃園市議會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為限,後續擴充年度預算若未奉核准編列時,後續續約約定無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交通局秘書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交通局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訊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二、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標單文件(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應於108年1月1日(若決標日逾108年1月1日,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月4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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