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1130029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桃園市褐根病防治及宣導(開口合約)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決標日:113/12/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廣容綠化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30,000
原始預算
$ 745,000
底價金額
$ 73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代碼 3.80.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智謙
聯絡電話 (03)3322101#5481
機關代碼 3.80.27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聯絡人 黃智謙
聯絡電話 (03)3322101#5481
傳真號碼 (03)3324701
電子郵件信箱 10091504@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機關保留本案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上限為新臺幣74萬5仟元整,且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擴充期間至115年12月15日止,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4 11:4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401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見投標須知第60點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一)基本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廠商,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 應附文件: 1.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證明文件:「A102080園藝服務業」、「A201010造林業」或「A101011種苗業」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以下四者擇一) (a)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b)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 (c)契約連同驗收紀錄。 (d)取得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技術轉移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5.電子領標憑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a)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b)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 (c)契約連同驗收紀錄。 (d)取得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技術轉移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2/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27
聯絡人
黃智謙
聯絡電話
(03)3322101#5481
機關代碼
3.80.27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聯絡人
黃智謙
聯絡電話
(03)3322101#5481
傳真號碼
(03)3324701
電子郵件信箱
10091504@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機關保留本案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上限為新臺幣74萬5仟元整,且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擴充期間至115年12月15日止,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4 11:4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401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見投標須知第60點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一)基本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廠商,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 應附文件: 1.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證明文件:「A102080園藝服務業」、「A201010造林業」或「A101011種苗業」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以下四者擇一) (a)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b)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 (c)契約連同驗收紀錄。 (d)取得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技術轉移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5.電子領標憑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a)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b)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 (c)契約連同驗收紀錄。 (d)取得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技術轉移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2/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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