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402-J1 已截止

「115年度桃園市智慧地下水管理推動計畫」委託專業服務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公告日:115/04/24 截止日:115/05/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6,1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5/04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紹倫
聯絡電話 (03)3033688#3710
機關代碼 3.80.25
單位名稱 水利行政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張紹倫
聯絡電話 (03)3033688#3710
傳真號碼 (03)3033677
電子郵件信箱 10051834@mail.tycg.gov.tw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50萬元整,後續擴充期限至116 年4月30日止。 (二)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採後續擴充辦理時,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格辦理,不另議價(增購項目若核辦經費無法取得,本條文則不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4/24
原公告日 115/04/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04 17:00
開標時間 115/05/05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0號6樓(本局中華大樓60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服務台(水務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6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合法登記立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技師事務所、學術機構、法人團體或公會。 (一)納稅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經費明細表。 (四)電子領標憑據。 (五)一般證件文件: 1.若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水利或環工)須備以下文件: (1)有效期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 (5)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2.若為「公司」須備以下文件: (1)營業項目證明(兼具1.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2.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3.研究發展服務業IG02010) (2)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3.若為「技師事務所」(土木、水利或環工)須備以下文件: (1)技師執業證照。 (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4.學術機構須備以下文件: (1)設立證明。 (2)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5.法人團體或公會須備以下文件: (1)設立證明。 (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土木、水利或環工)。 (3)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部分類型廠商須檢附技師執業證照及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水利行政科 張紹倫先生(03-3033688#3710)。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7.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8.本次更正內容如下: (1)修正勞務契約第4頁、第9頁及需求說明書第10頁之履約期限起日(決標次日起)。 (2)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時間延後至115年5月4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延後至115年5月5日上午10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紹倫
聯絡電話
(03)3033688#3710
機關代碼
3.80.25
單位名稱
水利行政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張紹倫
聯絡電話
(03)3033688#3710
傳真號碼
(03)3033677
電子郵件信箱
10051834@mail.tycg.gov.tw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50萬元整,後續擴充期限至116 年4月30日止。 (二)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採後續擴充辦理時,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格辦理,不另議價(增購項目若核辦經費無法取得,本條文則不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4/24
原公告日
115/04/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04 17:00
開標時間
115/05/05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0號6樓(本局中華大樓60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服務台(水務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6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合法登記立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技師事務所、學術機構、法人團體或公會。 (一)納稅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經費明細表。 (四)電子領標憑據。 (五)一般證件文件: 1.若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水利或環工)須備以下文件: (1)有效期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 (5)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2.若為「公司」須備以下文件: (1)營業項目證明(兼具1.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2.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3.研究發展服務業IG02010) (2)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3.若為「技師事務所」(土木、水利或環工)須備以下文件: (1)技師執業證照。 (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4.學術機構須備以下文件: (1)設立證明。 (2)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5.法人團體或公會須備以下文件: (1)設立證明。 (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土木、水利或環工)。 (3)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部分類型廠商須檢附技師執業證照及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水利行政科 張紹倫先生(03-3033688#3710)。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7.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8.本次更正內容如下: (1)修正勞務契約第4頁、第9頁及需求說明書第10頁之履約期限起日(決標次日起)。 (2)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時間延後至115年5月4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延後至115年5月5日上午10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