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106-J3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桃園市(第三區)水利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決標日:114/11/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邑菖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076,080
原始預算
$ 10,076,08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機關代碼 3.80.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昭仁
聯絡電話 (03)3033688#3201
機關代碼 3.80.25
單位名稱 水利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陳昭仁
聯絡電話 (03)3033688#3201
傳真號碼 (03)3033664
電子郵件信箱 10045856@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076,0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以同條件、同價格辦理(115年度歲修工程、中央或地方政府補助專案及前瞻計畫核辦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至預算金額上限,再增購新臺幣392萬3,920元,擴充期限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或期限任一項到達上限皆視為完成契約),增購項目若核辦經費無法取得,本條文則不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9 10: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0號6樓(水務局60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服務台(水務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ㄧ、國內廠商 基本資格:國內經政府立案(土木或水利)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其應提供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一般證件影本: 1.若為「工程顧問公司(土木或水利)」須備以下文件: (1)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有效期限內之會員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技師執業執照。 (4)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5)技師證書 2.若為「技師事務所(土木或水利)」須備以下文件: (1)技師執業執照。 (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證書。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 (五)電子領標憑證。 二、外國廠商 基本資格: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應提供資格證明文件如下:(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若在我國設立分公司者,其投標資格審查同國內廠商)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應於投標時檢附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並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其文件詳前目規定;但公會會員證,廠商得標後應依我國法令規定取得。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 (五)電子領標憑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水利工程科 陳昭仁先生(03-3033688#3201)。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7.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8.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2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昭仁
聯絡電話
(03)3033688#3201
機關代碼
3.80.25
單位名稱
水利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陳昭仁
聯絡電話
(03)3033688#3201
傳真號碼
(03)3033664
電子郵件信箱
10045856@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076,0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以同條件、同價格辦理(115年度歲修工程、中央或地方政府補助專案及前瞻計畫核辦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至預算金額上限,再增購新臺幣392萬3,920元,擴充期限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或期限任一項到達上限皆視為完成契約),增購項目若核辦經費無法取得,本條文則不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9 10: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0號6樓(水務局60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服務台(水務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ㄧ、國內廠商 基本資格:國內經政府立案(土木或水利)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其應提供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一般證件影本: 1.若為「工程顧問公司(土木或水利)」須備以下文件: (1)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有效期限內之會員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技師執業執照。 (4)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5)技師證書 2.若為「技師事務所(土木或水利)」須備以下文件: (1)技師執業執照。 (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證書。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 (五)電子領標憑證。 二、外國廠商 基本資格: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應提供資格證明文件如下:(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若在我國設立分公司者,其投標資格審查同國內廠商)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應於投標時檢附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並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其文件詳前目規定;但公會會員證,廠商得標後應依我國法令規定取得。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 (五)電子領標憑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水利工程科 陳昭仁先生(03-3033688#3201)。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7.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8.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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