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203-L1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桃園市污水下水道系統創意行銷計畫」委託專業服務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決標日:110/0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粟科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00,000
原始預算
$ 2,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機關代碼 3.80.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曉芳
聯絡電話 (03)3033688#3246
機關代碼 3.80.25
單位名稱 污水促參計畫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陳曉芳
聯絡電話 (03)3033688#3246
傳真號碼 (03)3033660
電子郵件信箱 10029775@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5 08:30
開標時間 109/12/25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0號5樓5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資格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 ■營業項目為廣播電視廣告業(J503040)、藝文服務業(J601010)、演藝活動業(J602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或(ZZ99999)或從事上述相關行業之公司或行號。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2.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詳如投標文件審查表)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聲明書。 3. 經費明細表。 4.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如為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機關團體,應提供己送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機關團體及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其 5.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污水促參計畫工程科(03-3033688#3246)陳曉芳小姐。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7. 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廠商人員出席開標請配戴口罩,並於進入本局時配合量測體溫及消毒,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出席或另派代表與會。 8.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5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2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曉芳
聯絡電話
(03)3033688#3246
機關代碼
3.80.25
單位名稱
污水促參計畫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陳曉芳
聯絡電話
(03)3033688#3246
傳真號碼
(03)3033660
電子郵件信箱
10029775@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5 08:30
開標時間
109/12/25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0號5樓5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資格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 ■營業項目為廣播電視廣告業(J503040)、藝文服務業(J601010)、演藝活動業(J602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或(ZZ99999)或從事上述相關行業之公司或行號。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2.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詳如投標文件審查表)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聲明書。 3. 經費明細表。 4.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如為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機關團體,應提供己送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機關團體及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其 5.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污水促參計畫工程科(03-3033688#3246)陳曉芳小姐。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7. 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廠商人員出席開標請配戴口罩,並於進入本局時配合量測體溫及消毒,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出席或另派代表與會。 8.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5 08: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