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025-P2 已決標公告

埔心溪斷面12~斷面64護岸改善工程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決標日:107/11/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鈺宬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8,000,000
原始預算
$ 262,864,147
底價金額
$ 240,000,000
決標折數
99.1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機關代碼 3.80.2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敬偉
聯絡電話 (03)3033688#3325
機關代碼 3.80.25
單位名稱 水利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莊敬偉
聯絡電話 (03)3033688#3325
傳真號碼 (03)3033664
電子郵件信箱 10013084@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12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補助金額 231,320,44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11/30
原公告日 107/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2/06 08:30
開標時間 107/12/06 09: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本局7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0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當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0日曆天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異質性不高,採評分及格最低標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ㄧ)國內廠商。 基本資格:甲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1) 押標金繳納單據(正本)。(資格封)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資格封) (3)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包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價格封) (4) 納稅證明文件。(資格封) (5) 信用證明文件。(資格封) (6) 甲等以上營造業登記證。(資格封) (7) 有效期限內之甲等以上營造業公會會員證。(資格封) (8) 工作計畫書。(外標封) 外國廠商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非屬特殊性工程採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水利工程科(03-3033688#3325)莊敬偉先生。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7.本案審查小組會議時間為107年12月6日下午1時30分,地點於本局701會議室舉行,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6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敬偉
聯絡電話
(03)3033688#3325
機關代碼
3.80.25
單位名稱
水利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莊敬偉
聯絡電話
(03)3033688#3325
傳真號碼
(03)3033664
電子郵件信箱
10013084@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12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補助金額
231,320,44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11/30
原公告日
107/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2/06 08:30
開標時間
107/12/06 09: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本局7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0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當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0日曆天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異質性不高,採評分及格最低標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ㄧ)國內廠商。 基本資格:甲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1) 押標金繳納單據(正本)。(資格封)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資格封) (3)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包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價格封) (4) 納稅證明文件。(資格封) (5) 信用證明文件。(資格封) (6) 甲等以上營造業登記證。(資格封) (7) 有效期限內之甲等以上營造業公會會員證。(資格封) (8) 工作計畫書。(外標封) 外國廠商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非屬特殊性工程採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水利工程科(03-3033688#3325)莊敬偉先生。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7.本案審查小組會議時間為107年12月6日下午1時30分,地點於本局701會議室舉行,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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