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201-A1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桃園市水土保持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南區)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決標日:106/1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山立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480,000
原始預算
$ 6,632,000
底價金額
$ 6,632,000
決標折數
97.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機關代碼 3.80.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正凱先生
聯絡電話 (03)3033688#3790
機關代碼 3.80.2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坡地管理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蕭正凱先生
聯絡電話 (03)3033688#3790
傳真號碼 (03)3374285
電子郵件信箱 088123@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擴充時間至108年6月30日止或核定工程案件執行完成日止,即於108年6月30日前通知廠商開工案件,以原契約條件、價格辦理107-108年度歲修工程、中央或地方政府補助專案、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辦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預估增購金額為新台幣207萬3,000元。(如該項增購計畫於108年6月30日前未經核定時,本條文則不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5 08:30
開標時間 106/12/15 09: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水務局7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水務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標單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三)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 一般證件影本: 1. 技師執業執照。 2. 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 技師證書 4. 若為「工程顧問公司」須增備以下文件: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有效期限內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坡地管理科(03-3033688#3790)蕭正凱先生。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7.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5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2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正凱先生
聯絡電話
(03)3033688#3790
機關代碼
3.80.2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坡地管理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蕭正凱先生
聯絡電話
(03)3033688#3790
傳真號碼
(03)3374285
電子郵件信箱
088123@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擴充時間至108年6月30日止或核定工程案件執行完成日止,即於108年6月30日前通知廠商開工案件,以原契約條件、價格辦理107-108年度歲修工程、中央或地方政府補助專案、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辦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預估增購金額為新台幣207萬3,000元。(如該項增購計畫於108年6月30日前未經核定時,本條文則不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5 08:30
開標時間
106/12/15 09: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水務局7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水務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標單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三)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 一般證件影本: 1. 技師執業執照。 2. 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 技師證書 4. 若為「工程顧問公司」須增備以下文件: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有效期限內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坡地管理科(03-3033688#3790)蕭正凱先生。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7.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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