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421ZA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委託辦理115年勞工學苑─招生宣導案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決標日:115/05/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源不絕行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5,000
原始預算
$ 400,000
底價金額
$ 39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代碼 3.80.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王治能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08
機關代碼 3.80.2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綜合規劃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聯絡人 王治能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08
傳真號碼 (03)3330407
電子郵件信箱 1001206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0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1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6樓秘書室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4樓收發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之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 1.營利事業單位 2.法人或團體,並具備履約能力者(1及2擇一符合即可)。 (二)應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2.標單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3.企劃書。 4.一般證明文件((1)及(2)擇一提供): (1)營利事業單位: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2)法人或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證書。 5.電子領標憑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評審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詳參本案評審須知規定。 2.廠商如對資格審查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開標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24
聯絡人
王治能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08
機關代碼
3.80.2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綜合規劃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聯絡人
王治能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08
傳真號碼
(03)3330407
電子郵件信箱
1001206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0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1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6樓秘書室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4樓收發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之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 1.營利事業單位 2.法人或團體,並具備履約能力者(1及2擇一符合即可)。 (二)應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2.標單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3.企劃書。 4.一般證明文件((1)及(2)擇一提供): (1)營利事業單位: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2)法人或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證書。 5.電子領標憑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評審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詳參本案評審須知規定。 2.廠商如對資格審查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開標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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