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414D02 已決標公告

106年營造好YOUNG職安文化觀摩會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決標日:106/04/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艾綸國際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9,000
原始預算
$ 392,500
底價金額
$ 389,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機關代碼 3.80.2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詩樺
聯絡電話 (03)3323606#705
機關代碼 3.80.24.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13樓
聯絡人 林詩樺
聯絡電話 (03)3323606#705
傳真號碼 (03)3323786
電子郵件信箱 10014604@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9 14:00
開標地點 本處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1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7月14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學術研究機構、法人或團體。 2.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3.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評審;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4.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網址為://www.geps.gov.tw/),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電子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其他: 1.請各領標廠商自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為止,每日上網查看並確認本標案是否有後續補充或變更等相關更正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釋疑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之四分之一的等標期內,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本處會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至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為止,廠商如有不明瞭事項,可逕洽本處諮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24.2
聯絡人
林詩樺
聯絡電話
(03)3323606#705
機關代碼
3.80.24.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13樓
聯絡人
林詩樺
聯絡電話
(03)3323606#705
傳真號碼
(03)3323786
電子郵件信箱
10014604@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9 14:00
開標地點
本處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1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7月14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學術研究機構、法人或團體。 2.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3.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評審;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4.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網址為://www.geps.gov.tw/),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電子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其他: 1.請各領標廠商自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為止,每日上網查看並確認本標案是否有後續補充或變更等相關更正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釋疑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之四分之一的等標期內,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本處會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至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為止,廠商如有不明瞭事項,可逕洽本處諮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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