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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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民政局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民政局秘書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9月4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ㄧ)廠商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亦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應附證明文件:詳如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2.廠商投標聲明書(正本)。
3.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4.服務建議書。
5.領標電子憑據。
6.樣品。
7.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三、廠商投標文件審查合格後,評選會議日期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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