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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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新臺幣850萬元整。
補助機關
3.80.46 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民政局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及廠商如期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民政局秘書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政府核准設立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需有「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且非為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二)應附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營業項目需有「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公文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據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