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oi012@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9,220,76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所臨時辦公廳舍1樓會議室(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臨時辦公廳舍2樓總收文(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之日次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85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請詳閱「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資格審查表」)
(一) 基本資格:
1、單獨投標廠商及其分包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 1 )單獨投標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 2 )單獨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 3 )單獨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
2、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應符合下列3項 基本資格:
( 1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 2 )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
( 3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國內外建築工程實績,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案工程採購金額之1/2,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5億元。並得含公私立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證件封內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採共同投 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採共 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6、營造業(E10101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綜合營 造業登記證、承攬手冊。
7、電器 承裝業(E601010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8、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建議廠商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本所不另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二)「其他」: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者。
3.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日期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業務單位(三組劉康祥先生,03-3251569#14)查詢。
三、評選日期、時間,於資格標完成審核後,另行通知資格合格廠商。
四、請得標廠商依規定繳納印花稅,如有疑義,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3)3326181(轉分機2472~2473、2475~2476)
五、請投標廠商注意,第四次上網修正項目如下:
(一)基本資格:
1、單獨投標廠商及其分包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單獨投標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單獨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3)單獨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
(二)調整履約期限。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