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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冷凍空調承裝業者,且須持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書(許可函)及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有效期內)。其設立登記營業範圍資料內需具備「冷凍空調工程業(規劃、設計、監造除外」項目且有能力施作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購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並請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四)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檢附可供證明之書面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既有冰機預計至10月1日停機除役,10月2日或經本所通知後,方可進行塔吊(限假日)及汰換作業,前置作業不在此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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