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01024 已截止

108年辦公室地板更新採購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公告日:108/10/29 截止日:108/1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98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8/11/0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機關代碼 3.80.16.2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73 - 耐火產品及結構性非耐火黏土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震緯
聯絡電話 (03)4783115#402
機關代碼 3.80.16.2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桃園縣楊梅鎮校前路四一一號
聯絡人 吳震緯
聯絡電話 (03)4783115#402
傳真號碼 (03)4758125
電子郵件信箱 307.d@mail.ty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後續擴充契約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所擴充採購之金額及數量為:以各項契約單價辦理後續採購權利,並由機關指定更新區域,與原決標金額合計,最高至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98萬元為限。因本案契約價金之給付係依實際施作之項目及數量給付,且僅係原有契約項目數量之增減,並在契約金額容許範圍內,後續擴充之價金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4 17:00
開標時間 108/11/0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4樓4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桃園縣楊梅鎮校前路四一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8年12月20日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E801060室內裝修業(檢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檢附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承做過政府機關相關工程之結算驗收證明書。 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適用)。 (2)納稅證明文件:需繳稅者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免繳稅者為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受委託者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個人及持有依法令規定免繳稅證件者不在此限。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聲明書。 (5)委託代理(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6.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震緯
聯絡電話
(03)4783115#402
機關代碼
3.80.16.2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桃園縣楊梅鎮校前路四一一號
聯絡人
吳震緯
聯絡電話
(03)4783115#402
傳真號碼
(03)4758125
電子郵件信箱
307.d@mail.ty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後續擴充契約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所擴充採購之金額及數量為:以各項契約單價辦理後續採購權利,並由機關指定更新區域,與原決標金額合計,最高至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98萬元為限。因本案契約價金之給付係依實際施作之項目及數量給付,且僅係原有契約項目數量之增減,並在契約金額容許範圍內,後續擴充之價金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4 17:00
開標時間
108/11/0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4樓4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桃園縣楊梅鎮校前路四一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8年12月20日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E801060室內裝修業(檢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檢附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承做過政府機關相關工程之結算驗收證明書。 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適用)。 (2)納稅證明文件:需繳稅者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免繳稅者為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受委託者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個人及持有依法令規定免繳稅證件者不在此限。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聲明書。 (5)委託代理(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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